制定計劃
遇到發生大災難後, 通常緊急應變服務不會馬上回應每位人士的需要, 所以最重要的是 — 為照應到自己和您的家人作好準備。在災難發生後的 72小時內, 自己作好計劃安排。
在發生任何緊急情況時, 以下步驟都可以幫助到您:
- 指定一位居住在其他城市的聯絡人。嘗試選擇一位與您距離相距甚遠而且沒有受到相同緊急事件影響的人士。向您想要通知自己處境的人士, 提供這位人士的姓名和聯絡資料。指導家人致電給這個人, 並告訴他們自己的所在位置。長途電話服務通常比本地電話服務較早恢復服務供應。
- 複制重要文件以及在其他地方保留一份副本, 放在保險箱或交給一位值得您信任的人。文件應該包括有: 護照﹑駕駛執照﹑社會安全卡﹑遺囑﹑契约﹑財務結算表﹑保險資料﹑結婚證書和藥方。
- 以書寫和影印或錄制形式保留貴重物品。將這些資料作影印, 並與您其他的文件一起保留在其他地方。
- 做一個家居/家庭計劃。所有重要的人要共同參與作計劃安排。
- 做好家居安全措施。
- 預備應急包。災難發生之後, 為自己和您的家人預備至少三天的生活用品。
- 安排計劃時, 要考慮到孩子﹑長者或殘障人士﹑不會講英文的家庭成員以及寵物的特別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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